北京积分落户申请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北京率先提出的“积分落户制”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北京积分落户申请各阶段时间安排:本市积分落户工作为年度申报制,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各阶段时间不交叉:(一)申报阶段(4月16日—6月14日):正式开放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接受社会申报。(二)核查阶段(6月15日—7月30日):各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核结果。(三)复查阶段(7月31日—9月4日):申请人对部分积分指标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查申请。同时,由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部分积分指标进行现场审核。(四)公示及落户办理阶段(第四季度):公布年度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京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第三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年度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 第四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 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登录系统,确认申请人与单位的隶属关系。确认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