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物业费是怎么规定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物业费是从业主确定收房之日起收取。而收房之日的确定又存在着因业主的原因延时收房和因物业或开发商的原因延时收房的情形。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如下项目: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③环境卫生的管理;④绿化管理;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⑥车辆道路管理;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①日常生活类;②商业服务类;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④金融服务类;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⑥社会福利类;
资料扩展:
一般物业费收取时间通常由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或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般物业管理费交纳的起点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如果业主与开发商、物管公司对于收取物业费的时间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小区所属地区的房管局物管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