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治精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语境下,我们讲的“法治精神”当然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吸纳并体现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规律和基本价值。
一、理性精神
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l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主要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
二、诚信守法的精神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中国自古有之,但作为法律术语则是从西方移植而来。“诚实信用”直接语源来自德语Treu und Glauben,法语作bonnefoi,均与拉丁文bonafides有某些渊源关系。德国学者的主导观点是:“诚信原则的内涵是信赖,它在有组织的法律文化中起着一种凝聚作用,特别是相互信赖,它要求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权益。
当前我国基层群众中“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宁愿选择信访,而不去诉讼。与诉讼相比,借助信访渠道来解决问题的最大特色在于,它可能启动行政特别救济程序,处理社会纠纷信访成本的投入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效率更快、效果更好、影响更大。
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民众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通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让民众信仰法律、依靠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护自身权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_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