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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判死刑了,还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话什么意思?

人都判死刑了,还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话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判死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言论、出版权在其死后就无效了,就不能以此继续非法活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人都判死刑了,还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话什么意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