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财产继承制度沿革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财产继承制度沿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财产继承制度沿革

奴隶制社会和封建早期继承制度概述(夏至秦) 奴隶制社会中的夏时期,出现了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到了商时期,又出现了兄终弟继的身份继承。主要都体现在王位继承上。周时期,主要是父死子继,基本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度。西周时候婚姻制度上是一妻多妾制,在王位上就必须是嫡长子继承,即正妻所生的长子。无论是否贤明,都要继承王位。正妻无子才会从妾所生的儿子里选。于是各个诸候王公也是照着王位继承的方式来选择继承人。无论是身份继承还是财产继承,都是嫡长子继承制度。秦朝时期正是封建社会开始形成的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私有财产增多,如何分财产的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商鞅在秦国颁行的分异令,就肯定了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秦朝建立以后,《秦律》中又将这些改革派的继承法思想收入其中,形成了封建社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嫡长子王位继承制度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