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电是从什么时候时间算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
居民峰谷电能表分设两个计度器,上面为总电量计度器,指示灯为红灯,下面为谷电量计度器,指示灯为绿灯。峰谷电能表在原来计量总电量的基础上对22:00—次日8:00期间使用的电量单独进行计算,分别称为总电量和低谷电量,通过总电量减低谷电量再得出高峰电量。
扩展资料
居民峰谷用电改造的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发文的浙价商[2001]329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峰谷电价试点居民用电的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用为每户300元,其中200元由供电部门承担,试点居民每户承担1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峰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