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为相》的译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译文:
田子担任宰相,三年后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你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他回答说:“这是我当官的俸禄。”
母亲说:“当宰相三年,难道不吃饭?像这个样子当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十分诚实。作为国家的臣子不忠诚,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把这东西拿走。”
田子很惭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还金子,然后请求君王让自己接受处分。君王认为他母亲很贤良,因田子母亲的深明大义而高兴,于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当上宰相,把金子赏给了他的母亲。
原文: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至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
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出处:出自西汉韩婴《韩诗外传》中的《田子为相》。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韩诗外传》被认为是韩婴所作,他为文帝(公元前180—157年在位)时的博士,武帝(公元前141—87在位)时他与董仲舒(约公元前179—104)辩论过。该书为韩婴所写,这从未受到怀疑,很难想象伪造之人会有什么动机采编纂这样的一部著作。
然而关于这部书的完整性却有些疑点,因为《汉书·艺文志》第1708页列举了名为《韩外传》的书6卷及名为《韩内传》的书4卷,《汉书》中的韩婴传也提到了这两部书。但到了《隋书·经籍志》时《内传》已经消失,尽管唐代的注家引用了属于《韩诗内传》的几条语录。
《韩诗外传》一般每条都以一句恰当的《诗经》引文作结论,以支持政事或论辩中的观点,就其书与《诗经》联系的程度而论,它对《诗经》既不是注释,也不是阐发。《韩诗外传》以儒家为本,因循损益、以传资政,从礼乐教化、道德伦理等方面阐发了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