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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主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具体分为两步: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和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前者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后者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由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又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长期同共产党保持统一战线,因而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没有采取没收或挤掉的办法,而是采取和平赎买的方针。

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统战部的调查,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9月,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道路。

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传达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营工业企业多数已经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

在商业方面,则在国家掌握一切重要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使私营商业执行经销代销业务的方式向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转变。

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加强了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

这时,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和农村的联系,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已经成熟。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对民族工商业者的选举权、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业者在不太勉强的情况下接受社会主义,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浪潮中,也存在着过急、过快和过粗的问题。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顺利地开展和完成了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扩展资料

国家资本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将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改造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也是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来训练干部、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

国家资本主义作为改造和过渡作用的集中体现是:

其一,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它向前迈进一步就是社会主义。

其二,国家资本主义是资本家最能够接受的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而且也是工人阶级可以参与资本家企业管理的最有效形式。

其三,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是民族资产阶级最后的阵地,它可以让民族资产阶级和平地交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使中国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