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休产假被辞退该怎么赔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正在休产假被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当事人如果在该工作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当事人赔偿两个月工资;若是当事人工作年限未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则按照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六个月计算,赔偿当事人一个月工资。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产假属于国家法定假期,女职工如果怀孕,依法应当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且在其处于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任何工作单位都不能够对其作出辞退决定或者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还可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者女职工本人及家属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九十天内携带相关报销所需资料,例如申请人的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和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住院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领取生育津贴,经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并书面登记后,在四个工作日内会生成拨付单据,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者职工本人及家属领取拨付单据五个工作日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将职工个人应当领取的生育津贴款项划转到单位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